有人为钱为瘾“销售”它
有人为国为民“销毁”它
今天,鹏社工给大家安利一首禁毒歌曲
《销毒》
让我们伴着律动的歌声
看看禁毒社工
有什么有趣的内容分享给大家!
为进一步加大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,普及毒品常识,增强居民群众的禁毒意识,筑牢禁毒防线,净化社会风气,近日,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禁毒办的指导下,高明鹏星荷城街道禁毒社工团队开展了两场禁毒主题宣传活动,分别是在勤天汇集市的“花儿向阳开,幸福进我家”以及在滨荷Park生态文创园“全民齐手禁毒,共建绿色场所”禁毒主题宣传活动。
活动中
禁毒社工充分利用
集市与公园人流量大的特点
在群众密集地段设置禁毒宣传摊位
玩禁毒游戏
禁毒社工向群众讲解关于毒品的知识,让他们了解毒品的危害以及一些新型毒品的种类,教会他们如何防范这些毒品的侵害。
▲社工给路过观看的市民讲解新型毒品
前来集市的市民
纷纷驻足在禁毒摊位上
认真倾听社工讲解真实事例
以真实事例说明感染毒品后
对社会、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
增强群众对毒品性质
及其危害的认识
旨在减少吸毒机会和毒品需求
实现减少社会危害
控制毒品滥用
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中
我们不难发现
“毒品如洪水猛兽”的观念
深植群众心中
这种观念在社会中
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
同时却也对吸毒人员回归社会
形成一定的障碍
这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禁毒理念
禁毒工作应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禁毒理念,使吸毒人员的生存条件得以改善,并逐渐回归正常社会,重新纳入社会正常秩序之中。《禁毒法》规定我国吸毒者具有三重身份:违法者、病人、受害者。
因此
我们可以从这三方面
重新认识吸毒人员
第一:应该认识到吸毒人员也是人
他们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但仍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合法权益,特别是社会政策赋予公民的公共福利和社会保护,如生活救助、医疗救助、社会服务和非营利组织救助等。
第二:应该认识到吸毒人员是需治疗的病人
他们因无法戒除毒瘾而痛苦不堪,社会要建构相应的场所,训练专业的戒毒医护人员和社会工作者,以提供足够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,帮助吸毒人员戒毒和康复。
第三:应该认识到吸毒人员是受害者
他们或因毒瘾发作、或因并发症、或因吸毒而沾染其他传染病而痛苦不堪,或因吸毒致穷而处于困难状态,需要社会的关怀和帮扶。所有社会成员应消除吸毒与违法犯罪之间的不当联结,要给予吸毒人员应有的尊重,尽量平等对待。